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学位106人,硕士学位161人。其中学历硕士研究生68人(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3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37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2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其中非学历硕士研究生93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52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19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4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3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06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161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83792406 8379501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8.2017年第四批在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