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学位147人,硕士学位262人。其中学历硕士研究生92人(含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1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30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1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6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3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其中非学历硕士研究生170人,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46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82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14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4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6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人、以同等学力申请医学硕士学位7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47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262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025-83792406 025-8379501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9.2018年第四批在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