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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特殊专项)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校"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特殊专项)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以下简称"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的顺利实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专项经费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所规划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八个部分:
1.编制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及道路,水电管网,建筑,环境分项规划;
2.供水与排水系统改造;
3.供电系统改造;
4.环境卫生项目改造与建设;
5.园林绿化项目改造与建设;
6.校舍维修改造;
7.校园道路维修改造;
8.机电设备及场馆维修改造。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成立"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在学校"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学校"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实施工作。
第四条 校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的日常事务,在"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有关项目的立项、论证、过程监督并按学校要求对实施的项目组织评估、验收、总结。
第五条 各项目的负责人一般由项目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在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并接受学校的检查。项目负责人若需变更,应由所在建设单位提名,报学校"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批准。
第六条 所有项目设总负责人,一般由"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成员担任,主要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展和经费的使用。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七条 各项目初步确定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建设单位填写《立项申请书》,由"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调研和评审,汇总后报学校"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项目确认后,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所确定的经费额度要求,填写项目实施计划任务书,该计划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计划安排及相应的经费使用计划,?quot;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项目总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第九条 经学校批准的"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签定项目责任书,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条 凡符合(校通知[2001]11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建设项目,按此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各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按校内工程管理程序进行审核,结算。
第十二条 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承担的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项目均按基建招标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如有项目建设内容涉及重大变动的,由"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校"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四条 各项目每年均提供一次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下一年度的执行计划。报"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对项目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于取得预期成果的项目,经校"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及时予以调整、中止、直至撤消。
第十五条 凡是招标项目,由校招标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审计,财务,纪委等部门参加验收,并要有验收结果报告。
第十六条 凡未招标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会同建设单位按学校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以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所有项目均应严格控制,在学校批准的预算额度内进行规划和实施。如在建设过程中,确因不可预见原因突破原经费预算时,须由建设单位向"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提出经费追加申请,在分计划经费总额允许范围内追加预算,报校"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各项目经费总额由学校一次批准通过,分年度核发。经费开支由"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项目总负责人审核。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学校《振兴行动计划(特殊专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有关部门财务管理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的预算开支范围:
1.设备购置费:经过立项、论证、批准的建设子项目中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家具及线网、管网主材等。
2.修缮费: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项目中所发生的修缮改造费用。
3.其它费: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建设子项目中的水、电增容费、管道气入网费、建设项目的设计费等。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结算:
1.建设子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到隐蔽工程,变更工程,必须要求甲方(项目负责单位)或甲方委托单位的书面变更通知书及有关人员的签字。
2.建设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子项目决算经建设单位初审后,送学校审计处审核,审核结果经项目总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校财务处结算。项目节余经费转入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分计划机动费。
3.基建办负责的建设项目审计按国家的有关基建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东南大学"振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
改造与建设分计划领导小组
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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