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

东南大学研究生助管管理规定

     研究生兼任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是指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同时,应聘学校的相应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承担岗位任务规定的工作。其中,助管工作是指应聘学校管理部门开展协助管理工作。

    一、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设置

    助管岗位根据学校机关管理部门的需要,在每学年开学初确定待聘计划,然后递交人事处审核确认,由研究生院按计划在网上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

    二、聘用研究生助管的基本原则

    研究生助管工作的聘任,以学年为单位,一学年一聘。研究生助管的聘用必须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公正评审、竞争上岗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三、研究生助管的待遇

    (一)研究生助管岗位全额月津贴为500元,各单位可以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每个岗位每周保证不低于8 小时的工作量,酬金按46/小时计算。

    (二)财务处按月发放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发放方式可直接打入到研究生的银行帐户)。

    (三)聘用部门有权根据助管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质量建议减少或停发研究生助管津贴。

    四、研究生助管工作的考核

    (一)研究生助管要认真履行职责,聘用期满后,由研究生本人递交书面总结,聘用部门对照考核标准对其作出评价(工作考核表),写出考核评语,并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情况将作为续聘的依据。各设岗单位在每学年末都要结合研究生的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鉴定和考核。考核方法采取谁使用、谁负责考核的原则,由聘用部门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性质,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二)对岗位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聘用部门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该研究生助管岗位的建议,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视为岗位考核不合格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学年不再有应聘上岗的资格。

    五、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程序

    (一)研究生院向全校发放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通知。拟设岗单位根据需求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岗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可以下载)交人事处核对确认。

    (二)研究生院汇总全校设岗情况予以公布。

    (三)拟申请助管的研究生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 研究生院网页可以下载)交研究生院汇总初审。

    (四)聘用单位对应聘的研究生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研究生院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汇总表》 

    (六)研究生上岗后试用一个月,学校支付的酬金由财务处按月发放至研究生的银行卡帐户。

    六、附则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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