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暂行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提高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在全国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精神,以及做好国家、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候选工作,积极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决定进行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每年九月底前对上一年度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选,对上三年度中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论文确属优秀者,也可参加评选。
2、每个博士点一般宜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以上,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至少推荐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各2篇。全校每年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各15-20篇(排序),其中选出5-10篇(序号为1至10)作为省级候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学位办将参考我校的排序选出规定的篇数,作为全国候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出10-15篇硕士学位论文作为江苏省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必要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本学科有创新、有突破,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
2、理、工、管、医科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SCI或EI检索的学术论文,文科博士生答辩前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必要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2、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上有所创新;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四、报送材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二本。
(2)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3000字左右,word格式)及相应的英文摘要二份。
(3)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应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的5篇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攻博期间及获学位一年内发表论文清单;SCI、EI、ISTP或SSCI的收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参加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二份。
(4)作者情况简况表二份。
(5)指导教师简况表二份。
(6)报软盘一张,内容为Word格式,含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3000字摘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作者情况简况表、指导教师简况表。
(7)一份自愿将学位论文向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经评审上网)的声明及学位论文(全文)的电子稿。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二本。
(2)硕士学位论文简况表,应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I、ISTP或SSCI的收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参加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二份。
(3)报软盘一张,内容为Word格式,含硕士学位论文简况表。
(4)一份自愿将学位论文向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经评审上网)的声明及学位论文(全文)的电子稿。
五、评选程序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必要条件,对各博士点申报的论文进行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同时填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
2、研究生院送外校有关专家评审,然后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提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提交每年上半年度召开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从中评出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定名单。
3、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确定以后,上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但没有入选者,可作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连同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定名单一起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为时一个月征求意见,如发现有抄袭、做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六、表彰
1、按照学校规定对当年被评为东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2、对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留校工作后,研究生院将报请学校予以重点培养和专项奖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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