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工作

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发,以培养科学或专门技术中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详见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学习年限)有如下几种类型:

  全日制攻博(一般3年)

  在职攻博(一般4~5年)

  硕博连读(一般4.5~5年)

  提前攻博(一般4.5~5年,含硕士阶段)

三、培养要求

  (一)知识域要求

  从学科专业总体要求出发,博士生通过培养应具备的相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以及知识面拓宽应达到的要求。详见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资格考试与中期筛选要求

  按东南大学的有关规定及研究生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详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

  (三)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要求

  文献阅读——认真阅读至少100篇文献资料,其中至少50篇外文资料,并撰写综述报告。

  论文选题(含开题报告)——明确在理论与实用价值、前沿性与创造性以及跨学科等方面提出的要求;论文开题必须有查新检索报告。

  成果发表——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明确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予学位前应发表的论文数及其刊物级别要求,博士生应在规定的“学术论文刊物目录”上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三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鼓励博士生向三大检索登录的学术刊物投稿。

  学位论文应有创造性、科学性、系统性,基础理论研究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可靠,应结合可能的应用背景作充分的仿真研究和可能的前瞻性研究;应用研究论文要完成试验室试验论证;工程研究论文要结合工程项目进行研究。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博士生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根据各学科、专业要求,总学分至少须修满18-20学分。课程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其中学位课11-13学分),各博士点应努力提高课程利用率和授课质量。各类课程包括:

 

学位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考试)

  2、学位外语(含专业外语)   4学分(考试)

  3、其他公共或公共基础课   2~3学分(考试)

  4、专业基础课 2~3学分(考试)

 

非学位课:

  5、跨专业限选课     2~3学分(考试或考查)

  6、专业课(含相关学科课),专题研究(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

课外必修环节

  7、学术讨论(考查,不计入总学分)

  8、参加学术会议(考查,不计入总学分)

 

说明:

  1)全部课程18~20学分应在入学一年内完成。

  2)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为学位课程。

  3)学位外语为学位课。入学考试为英语的研究生,学位外语开设实用英语课程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外语学习管理办法。以非英语取得入学资格者,学位外语为基础英语课程(英语二外)。

  4)在公共或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中,为拓宽知识面和适应不同学科需要拟考虑6类课程,即数学类(3学分)、物理类(2学分)、化学类(2学分)、力学类(2学分)、管理工程类(2学分)以及CAD(计算机辅助设计,2学分)等。每类课程中可开设多门名称与内容不相同的课程供选择修读,各学科、专业博士点可视学科要求选择其中1-2类课程。其中每类课程中可选1-2门课。

  5)专业基础课为学位课,在一级学科的层面上开设。原则上要有一门需用英语讲授(应在博士生培养方案中注明)。

  6)为优化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学生应限选一门跨专业课程。跨专业限选课为非学位课。其中若按跨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须选修硕士生及以上课程;如跨一级学科,可选修本科生及以上课程。

  7)专业任选课程可根据博士生研究方向、论文选题并征求导师意见后由博士生在博士生课程目录中任选。

  8)实践环节是否列入培养方案由各学科自行决定,内容和方式不作统一要求。如列入,学分按1-2计(考查),但不计入必须满足的18-20学分。

  9)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与要求详见《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生录取、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提前攻博生,由于申请时其硕士学位与非学位课程学分已满足要求,因此博士阶段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可按本培养方案处理。另外,在学历与学位方面,提前攻博生的操作办法与硕博连读生相同。

  10)“学术讨论”与“参加学术会议”。建议以二级学科为主组织进行,为必修考查课程,不计学分。

  考查方式与要求:在“学术讨论”中要求参加的次数≥8次,其中博士生本人报告次数要求≥4次;剩余为实际参加讨论次数。在“参加学术会议”中要求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1-2次以及校内(含校庆)与校际学术报告会至少2次,并要求在会上提交并宣读学术报告或论文。

  本人每次报告内容(或详细提纲)与宣读的学术论文须有书面材料之复印件;参加国内外、校内外学术会议应填报会议名称、日期与地点。上述复印件与填报材料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秘书负责收集、汇总、并提交导师认可后(指“学术讨论”与“参加学术会议”二项考查内容各符合规定的要求),再报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作为是否符合博士生课程学习及其成绩要求的条件之一。

  11)取得博士生资格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生、在第三学期末通过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须修满必需的学分(参加博士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以及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后方可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五、论文与答辩工作按“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

其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