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2浏览次数:2026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将在二○一二年六月中旬召开。现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学位评定上报材料,必须在六月八日之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尽早公布本次分委会召开的时间,通知有关导师及学生本人,并报学位办备案。

2、分委会秘书必须根据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做好材料审查工作,例如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发表文章的要求。达不到授学位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

   在打印分委会会议用表前,务必做到以下两点:

1)将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分类别按学号排序,仔细核对讨论学位学生名单,必须保证与所收学生学位申请材料一致。

2)申请讨论学位的学生名单中,如网上系统显示黄色无法上会,应与学位办核对查明原因。(如为缺文章的博士生,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要求其补交文章;如为中期筛选受警告的硕士生,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到培养办补办相关手续。)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保留一份完整的学位讨论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4、提醒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欲报考博士者,必须保存论文评阅书(表二)及决议书的复印件;需继续进行科研者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等。材料上交后学位办不再提供查询。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