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学位134人,硕士学位652人。其中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478人(包括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40人、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4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1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其中非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174人(包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5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95人、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3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27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24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34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652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83792406 83795014
附件:一、2016年第一批学历博士学位授予公示名单.xlsx
二、2016年第一批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三、2016年第一批非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3)风景园林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4)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5)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6)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