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4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学位139人,硕士学位206人。其中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105人(含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2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49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6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人);其中非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101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71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2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2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8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7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39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206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83792406 83795014
附件:一、2016年第四批学历博士学位授予公示名单.xlsx
二、2016年第四批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三、2016年第四批非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2)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3)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5)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xlsx
(6)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