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签订合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浏览次数:1179

 

各相关院系、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兹定20171018日上午9:30-12:30在中山院202(四牌楼、丁家桥校区),下午2:00-5:30在纪忠楼Y205(九龙湖校区)分别进行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

注意事项:各院系务必通知拟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准时参加,并强调带齐以下材料及黑色水笔、胶水、剪刀等文具:

1)拟贷款研究生以及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者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拟贷款研究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3拟贷款研究生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届时研究生证未办好,可以使用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

4)卡详细信息查询单:拟贷款研究生本人持学校所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在中国银行的任意网点打印;

5)拟贷款研究生本人(借款人)贷款申请书(可手写)。

届时将组织拟申请贷款研究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将所有材料粘贴在合同文本相应页中。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83795966



研究生院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