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第三批博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1305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147人(含工程博士专业学位1人),三个月公示期将于20171212日结束。届时,无异议者,可领取博士学位证书。

  

    领取时间(假期除外):1212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每周一下午200530

每周四下午200530

    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7

  

    领取要求:

1)必须在校园网离校系统中办理完成相关部门的离校手续;

2)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委托他人领取: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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