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浏览次数:1621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1213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学位106人,硕士学位161人。其中学历硕士研究生68人(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3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37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2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其中非学历硕士研究生93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52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19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4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3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06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161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83792406      8379501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71213

  

  

  

附件:

1.2017年第四批学历博士授予学位公示名单.xls

2.2017年第四批学历硕士授予名单.xls

3.2017年第四批在职工程硕士授予学位名单.xls

4.2017年第四批在职工商管理硕士授予名单.xls

5.2017年第四批在职公共卫生硕士授予名单.xls

6.2017年第四批在职艺术硕士授予名单.xls

7.2017年第四批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授予名单.xls

8.2017年第四批在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