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学位154人,硕士学位360人。其中学历硕士研究生226人(含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1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人、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11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03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2人、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1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2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6人);其中非学历硕士研究生134人,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3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97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5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2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1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6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54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360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025-83792406 8379501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