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和博导短访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浏览次数:2794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

调整后,我校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0328前,申请人向所属院系交齐所有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见研究生院网页“关于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校内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的通知”)。

(二)2020331日前,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研究生院公派办提交拟推荐申请公派人员名单和申请材料。

(三)20204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博士联合培养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选拔;对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攻读硕士学位、进行硕士联合培养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公布学校推荐人员名单。

(四)2020420-430日,获得学校推荐的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网上(http://apply.csc.edu.cn)报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五)202051-4日,学校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整理书面材料,上报留学基金委。

(六)20206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七)20207月起,被录取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和离校手续,陆续派出。

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工作安排顺延一个月(暂定)。

调整后,我校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有意申请的导师需自行联系并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二)202045前,请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申请的老师向研究生院公派办提交报名材料。

(三)2020420日前,研究生院汇总所有报名情况之后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并通知被推荐人。

(四)2020420日至430日,被推荐申请人在CSC信息平台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上传所需材料。

(五)202053日前,被推荐申请人向研究生院公派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单位推荐意见表》(需学院详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外方合作导师介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202051-5日,学校对被推荐申请人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整理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20206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公派办(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107办公室)

联系人:黎洁昕

联系电话:83795781

电子邮箱:ljxseu@seu.edu.cn

学生公派QQ群,群号:63639422

  

留学基金委调整时间的通知链接: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7?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东南大学原报名通知链接:

https://seugs.seu.edu.cn/2020/0103/c3720a310003/page.htm

https://seugs.seu.edu.cn/2020/0103/c3720a310008/page.htm

https://seugs.seu.edu.cn/2020/0103/c3720a310004/page.htm(博导短访)

  

研究生院公派办

20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