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五届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20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研究生博士学术学位34人;授予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333人,其中硕士学术学位76 人,硕士专业学位254人;授予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3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34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333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025-83792406 8379501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