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浏览次数:2777

各院系: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人才,2022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型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通知请详见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一、简要介绍

本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我校主要可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可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每年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人。

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或教授间个人协议,可接受符合要求的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具体合作内容,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且有效期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管理、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人员选拔及录取办法、人员派出与管理

请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2


三、流程和联系方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由于我校今年可新申报项目仅3项,每个学院原则上最多可推选一个研究生项目到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核选拔后上报留学基金委。各学院对于培养方式、培养目标、或学科专业相近的多个中外合作项目,应当整合后再申报

2、获得学院推荐的项目,请提交以下材料:

<!--[if !supportLists]-->(1)<!--[endif]-->附件1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院系推荐名单

<!--[if !supportLists]-->(2)<!--[endif]-->附件2:创新项目申请书

<!--[if !supportLists]-->(3)<!--[endif]-->拟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如拟申报项目涉及国内参与单位,须同时上传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项目申报确认材料(协议、公函等)。

<!--[if !supportLists]-->(4)<!--[endif]-->项目学费明细仅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供。如申请学费资助,须提供留学单位出具的学费明细,及学费负担办法证明材料)。

<!--[if !supportLists]-->(5)<!--[endif]-->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请提供。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项目

请各学院于925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九龙湖纪忠楼102办公室/四牌楼逸夫建筑馆107办公室,联系人黎洁昕,电话52090207/83795781)。同时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ljxseu@seu.edu.cn

3、学校审核评选后确定上报留学基金委的项目,被学校推荐的项目后期要在留学基金委系统申报(2021101-20日),参加留学基金委面试答辩(202112-20221月),计划20222月公布获批项目。

4、本次获得留学基金委资助的项目,三年执行期内每年3月或9月需要选拔出拟派出人员于参加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

5、获批项目需每年提交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满三年后提交项目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


四、联系方式

1、网申前有关事宜,校内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黎洁昕,电话52090207,邮箱ljxseu@seu.edu.cn。(如有意愿申请的学院,请提前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以便学校了解情况,方便后期申报工作和相关通知。)

2、网申期间有关事宜,可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创新项目组,联系电话:010-66093974/3941,邮箱cxxm@csc.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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