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5822

各院(系、所、中心)、各位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226号)要求,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23届预计毕业的研究生(不含代培生、单证生留学生)。

2018级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已在开学时进行过图像采集的,无需重复采集。

二、采集时间

    202246-15

三、采集办法

本次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学生通过个人手机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认真阅读系统提示,按步骤操作拍摄、缴费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使用指南。

学生提交电子图像后,学校将对图像进行审核,如图像不符合要求,需重拍并提交。

四、拍摄注意事项

1、光线:建议面向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不建议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或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宜化妆或涂抹防晒霜。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最好穿着纯白色上衣。(不得穿着蓝色上衣

6、严禁翻拍:证件照应注重真实性,严禁翻拍其他照片,严禁利用其它软件做任何脸部美颜处理,如有违规,学生账号将被锁定。

常见不合格照片及解决办法见附件2

五、收费标准

经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省招就中心将为学生提供电子图像采集、实名验证、后期制作、排版冲印、统一寄送等服务;为每位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和5张纸质照片;收费标准为15/人(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

六、重要提示

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因此,不参加照片拍摄,无学历电子照片,会导致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无法对外查询,影响同学们的就业及深造

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切勿翻拍。此照片在毕业前会与本人录取照片、户籍照片等进行关联校验,为不影响本人学历注册,请按规定拍摄真人,不拍摄真人而翻拍处理过的照片会被系统判定为冒名顶替,导致学历证书等无法完成注册。因此严禁翻拍以前的照片(特别是PS严重的照片),翻拍的照片将一律退回,无视系统提醒仍要翻拍的学生,系统将直接锁死,无法拍摄。

请各院系通知并组织上述研究生(特别非全日制研究生),务必及时参加本次拍摄活动。为确保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的有效性、规范性,建议各院系集中组织、严格把关,降低本院系照片采集的不合格率。

 

采集过程中,如有实际困难或遇到问题,可联系研究生院,联系电话:52090209


 附件1:学生使用指南.docx

 附件2:常见不合格照片及解决办法.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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