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3浏览次数:9934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将于20227月下旬召开(本次会议为增开)。现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在202278日(周五)之前将学位评定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尽早公布本次分委会召开的时间,通知有关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2、分委会秘书应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做好材料审查工作,如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发表文章的要求等。未达到授学位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

3在打印分委会会议用表前,务必做到: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分类别按学号排序,仔细核对上会讨论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必须保证与所收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一致。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保留一份完整的研究生学位授予讨论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5、提醒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申请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欲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须保存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表二)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需对学位论文有关的课题继续进行研究者,须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申报2023年校级(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者,请自行复印学位论文评阅书及答辩决议书。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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