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392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外导师”)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根据《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文件要求拟开展校外导师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东南大学校外导师的申报条件,请参照《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表格内容属实,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校内联系导师签署意见。

个人材料提交:

①首次申请校外导师,需要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成果证明材料。

②申请校外导师续聘,只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表。

③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按院系通知的要求发给校内联系老师或院系负责老师。

④按院系通知的规定时间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具体可咨询院系相关负责老师(附件4)。

    2、院系初审

各院系应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无误。对拟续聘的校外导师,需要综合评价上一聘期内的研究生培养成效。上一次聘期内未能履行校外导师职责者,不建议再次聘用。

院系初审结果填入《东南大学校外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5),院系盖章后提交至各学位评定分委会。

    3、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开会讨论投票,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则为通过(同意的票数,应过全体委员数的半数)。评审结果填入《东南大学校外导师表决票汇总表》(附件6)并注明分委会得票,由分委会主席签署意见后院系盖章。

院系材料报送:

①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请将以上两份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各一式一份),以及个人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②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院系汇总后发给培养办顾老师(邮箱:ghy7755@seu.edu.cn)。

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531日。

    4、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对分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审批,最终结果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院颁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

    联系人:顾海燕  联系电话:83792529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322

  

附件1: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pdf

附件2: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东南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东南大学院系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xls

附件5:东南大学校外导师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6:东南大学校外导师表决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