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届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152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届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911日下午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9会议室举行。会议批准授予学历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147人,其中博士学术学位126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8人、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1人、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1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11;授予学历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264人,其中硕士学术学位61硕士专业学位203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将本次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147名博士研究生名单公布如下,若有异议,请速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同时公布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的264名研究生名单。 

   联系电话:025-83792406     8379501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3912


2023年第四批学历博士授予学位公示名单.xlsx

2023年第四批学历硕士授予学位名单.xlsx